最近小编同行在上海办公室装修的时候,遇到违反规则被罚款的情况,因为部分商务楼对施工管理有自己的规范。因此小编在此提醒同行朋友,避免再发生类似的事情。整理以下内容:
1. 施工期间不佩戴人员出入证的,扣款50元/人。
2. 施工区域内发现有吸烟现象的,扣款50元/次。
3. 未经批准,擅自搭乘客梯,或利用客梯搬运材料的,扣款50元/次。
4. 擅自留宿或未经同意超时滞留物业管理区域的,扣款200元/次。
5.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喧哗导致业户投诉的,扣款500元/次。
6. 擅自在施工现场使用电炉、电炊具、电热水棒等电热设施的,扣款1000元/次。
7. 将建材及建筑/生活垃圾堆放于非指定地点的,扣款500元/次。
8. 未按规定从事产生噪音、振动、粉尘、异味作业的,扣款500元/次。
9. 未按消防规范放置规定数量的有效灭火器的,扣款500元/次。
10. 因施工不当损坏项目财物的,扣款500元/次,损失按实计算。
11. 施工期间,擅自接驳临时电源或者临时用水(包括消防用水),扣款2000元/次,能耗损失按实计算。
12. 未按规定动用明火的,扣款2000元/次。
13. 施工期间,违反项目管理规定,且不服从项目人员管理的,扣款50元/次。